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叶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2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叶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棋盘路南侧1号楼1层S12商铺(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叶城县不动产权第0006972号、面积:228.71平方米、商铺室内:地砖地面,墙面贴扣板,屋顶为石膏板吊顶、后厨:地砖地面,墙砖墙面,扣板顶、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扣板吊顶,蹲便,洗手池)建设物外观:外立面为民族特色装饰,土地使用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52年9月1日止,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3391083元,变卖价:2450057.4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叶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叶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标的统一安排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6:30-18:30实地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现场集合(标的物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棋盘路南侧1号楼1层)。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欠缴物业费,未欠缴暖气费,请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是否存在其他欠费情况。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欠缴费用和该标的物权属在转移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暖气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十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付至叶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叶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喀什叶城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9558833012000414363
银行行号:102894700015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二、悔拍及法律后果: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院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约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变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叶城县人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3899131569。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正义路
网址: http://sf.taobao.com/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上发布。
叶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竞买须知
叶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2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叶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叶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棋盘路南侧1号楼1层S12商铺(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叶城县不动产权第0006972号、面积:228.71平方米、商铺室内:地砖地面,墙面贴扣板,屋顶为石膏板吊顶、后厨:地砖地面,墙砖墙面,扣板顶、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扣板吊顶,蹲便,洗手池)建设物外观:外立面为民族特色装饰,土地使用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52年9月1日止,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四、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变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叶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叶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十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变卖成交后,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付至叶城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叶城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喀什叶城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9558833012000414363
银行行号:102894700015
并在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叶城县人民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正义路)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将变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欠缴费用和该标的物权属在转移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89913156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叶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